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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幼園職員罪成 一家長求情指角色被動望緩刑 案件3.31判刑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3-25 17:24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一名前行政主任,指她涉向多名家長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110萬港元,以助對方子女獲該幼稚園取錄,有家長因涉提供賄款同被控。該前行政主任承認9罪並作為污點證人頂證案中14名不認罪被告,該14人經審訊後於早前被裁定罪成,當中的一名女被告今日(2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作求情。代表律師指,該被告的角色被動,而且案件確有延誤,望法官可判處緩刑。法官把案件押後至下周二(31日)判刑。 首被告林珍妮(涉案前行政主任)早前承認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5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本案其餘14名被告包括家長黃薏娗、劉映均、馬賢文、李洁冰、林泯希及其丈夫張珈銘、徐惠謙、江靜雯、蔡慧妍及其伴侶李俊朗、黃美雪、麥偉琪及朱霜叶;另有其中一名家長的生意夥伴蕭裕邦。他們面對至少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江另面對一項煽惑代理人接受利益。 今作求情的罪成被告李洁冰,其代表律師指,李與同案其他被告一同受審,而案件亦受延誤影響,在審訊期間李的抗辯作風務實,且不爭議錄影會面其作供時間亦較短。律師又指李的角色被動,原願意購買合法債券,終被前行政主任林珍妮誘導改為提供賄款。律師希望法官能考慮該些因素,判處李緩刑。 案件編號:DCCC 703/2022、DCCC 6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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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幼園職員罪成 一家長求情指角色被動望緩刑 案件3.31判刑
賄幼園職員罪成 一家長求情指角色被動望緩刑 案件3.31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