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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曾投訴宏福苑疑圍標 民政署竟轉交包括被投訴者之一法團處理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3-20 15:40
就宏福苑疑圍標問題,在業主大會投票決定使用承建商宏業服務時,有居民指無授權任何人投票,但出現其授權票;現場只有約200人,但出現570票;以及區議員黃碧嬌收集其他居民授權表;發現鴻毅的評標報告有問題,刪改了宏業的訴訟、以及發現宏業的牌照即將到期等。有居民就上述問題投訴屋宇署及民政署,惟民政署竟將投訴轉交其他部門及組織,包括被投訴者之一的法團,多個部門又建議居民自己尋求法律意見,大埔民政事務處叫居民可向法團反映意見。 而有居民曾集齊5%業主要求召開大會換屆,惟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拒絕14日內召開大會,民政事務署僅向鄧國權發信要求履行責任,但鄧國權仍在無合規召開大會情況下,於2024年4月16日簽署合約,後來居民再次以5%業主要求開會,鄧國權再次無視居民要求,民政署再收到投訴,但仍只再向鄧發信。 民政事務署共收到19宗投訴,關於工程範圍、代理人票問題等,而隨工程一直進行,投訴也不斷增加,包括紙皮石改為瓦仔、要求業主支付額外費用、對價格不滿等。 此外,在眾多居民投訴面前,杜指出「鴻毅感覺上仍偏幫宏業」,而鴻毅一直以來的所作所為也存在相當大的問題,包括負責做鴻毅RI的吳躍很大機會是橡皮圖章。吳躍作為鴻毅董事及RI,其角色相當重要,應負責監督宏福苑工程,惟有證據顯示,吳躍是以freelance或兼職形式做鴻毅工作,因自2019年3月前,吳一直全職受僱於太古地產,直至事件發生時仍是屬太古地產。 他在向全職工作的上司解釋為何會在宏福苑文件上簽名時表示,他表面上為鴻毅的RI,但對表格上的簽名存疑,不記得自己有簽過相關文件,杜質疑吳「是否暗示有人偽冒簽名?」吳又指,鴻毅原RI曾向他接觸,邀請他以每月1.5萬港元作鴻毅的名義職務承擔,他總共收了19萬港元,但並非實際參與相關維修,包括宏福苑大維修,他對無向其公司申報有成為鴻毅名義上RI感到抱歉。 杜形容,明顯上吳只是橡皮圖章,且他的說法令人憂慮,即是代表他完全無履行過RI工作。而有另一則WhatsApp紀錄顯示,在2021年11月,曾有中間人向吳躍作freelance工作協商,中間人向吳躍提出工作安排時,邀請吳生「齋簽文件、扮吓嘢」,並詢問他可否「簽啲day back(過去的文件)野,之前miss out(忘記簽證)咗」,並透露此「名義職務」不只吳躍一人有興趣,亦有其他幾個AP想做,杜詢問此做法在行內是否普遍。 而另一份證據顯示,吳躍在鴻毅的職務僅包括「公司及市建局上名、簽屋宇署表格、簽驗樓報告、露台伸出物、所有圖則設計,而入則等另計錢」,鴻毅似乎又會儲齊一批文件讓吳躍一次過簽署,以及有證據指向吳躍做不同個案任務會有「發放獎金清單」。 會上指出,吳躍就56個項目簽署文件,杜質疑他「有冇可能做咁大量監督工作」,而據聯絡證據顯示,宏福苑火災後,鴻毅通知吳「ICU可能會聯絡閣下」、並指「承建商係責任最大,但顧問都會被查問有否做足安全監督。」及後黃俠然與吳簽署文件,吳躍將鴻毅股份轉回予黃俠然。 杜稱,招標過程出現許多問題,包括鴻毅刪改宏業訴訟紀錄,令宏業顯得更吸引;吳躍只是橡皮圖章,同一時間負責56個工程。他引述競委會開案陳詞指,此類情況並非罕見,廣泛而普遍,需嚴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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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曾投訴宏福苑疑圍標 民政署竟轉交包括被投訴者之一法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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