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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幼園職員入學14人罪成 部分今求情指 被利用父母弱點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3-16 15:07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一名前行政主任指她涉向多名家長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110萬港元,以助對方子女獲該幼稚園取錄,有家長因涉提供賄款同被控。該前行政主任承認9罪並作為污點證人頂證案中14名不認罪被告,該14人經審訊後於早前被裁定罪成,當中部分罪成被告於今日(16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作求情。有被告的代表律師指,案件源於該前行政主任極度貪心,利用父母弱點引誘多人行賄犯罪;亦有代表律師指家長可以花費巨款購買債券以助入學,此制度本身已是不公平,被告犯案的影響亦相對輕微。 首被告林珍妮(涉案前行政主任)早前承認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5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本案其餘14名被告包括家長黃薏娗、劉映均、馬賢文、李洁冰、林泯希及其丈夫張珈銘、徐惠謙、江靜雯、蔡慧妍及其伴侶李俊朗、黃美雪、麥偉琪及朱霜叶;另有其中一名家長的生意夥伴蕭裕邦。他們面對至少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江另面對一項煽惑代理人接受利益。 其兩名被告蔡慧妍及李俊朗的代表律師求情指,2人為一對情侶,並由蔡向林珍妮提供10萬港元賄款,但金額由林決定,李則是盲從蔡的指事行事,案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兒子「打尖」對收生的影響程度有多大;麥偉琪的代表則指,麥在案發後遭終止聘用,現轉為在紅十字會工作,她僅因一念之差犯案,支付了2萬港元賄款。代表又指,英基入學機制本來就不是完全公平,家長更可花費巨款購買債券以助入學,因此麥犯案影響相對輕微;另有辯方律師指本案源於林珍妮極度貪心,知道家長期望殷切,利用父母弱點引誘多人行賄犯罪,最終令多人一同受審。 案件編號:DCCC 703/2022、DCCC 6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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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幼園職員入學14人罪成 部分今求情指 被利用父母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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