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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就欺詐案定罪及刑期上訴得直 獲撤銷定罪和刑罰
來源 : TVB
更新 : 2026-02-26 10:1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違契使用將軍澳工業邨用地案,裁定欺詐罪成,他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刑期。上訴人分別是黎智英及壹傳媒時任行政總監黃偉強,兩人都未有到庭。本案涉及2016年至2020年期間,兩人讓力高顧問公司使用將軍澳工業邨的壹傳媒大樓,並隱瞞科技園違契使用,2022年裁定欺詐罪成,黎智英判監5年9個月,黃偉強判囚1年9個月,已完成服刑。上訴庭頒下判辭,指根據本案證據,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申請人曾作虛假陳述,即聲稱處所一直用作指明用途,控方未能證明上訴人曾干犯欺詐罪行為,而原審法官未有就犯罪意圖,考慮申請人的思想狀態等,裁定兩人上訴得直。78歲的黎智英另外就違反國安法判監禁20年,要繼續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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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就欺詐案定罪及刑期上訴得直 獲撤銷定罪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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