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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鳳儀父涉處理女兒保單結餘 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罪成判囚8個月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2-26 11:54
    被懸紅百萬港元通緝的在美港人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父親涉嫌協助處理她在港的財產,即一份保險單的資金。他被指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被控一項處理潛逃者資金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2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8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行為降低潛逃者回港受審機會,且涉及冒簽,案件性質嚴重,故須判處監禁。 被告郭賢生(69歲,報稱任職商人)被控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的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指他於去年1月4日至2月27日,在港企圖處理屬於潛逃者郭鳳儀的,或由郭鳳儀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即一份壽險及綜合人身意外保險單,而該保險單可用以取得存於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下稱AIA)的資金。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指,相關條例旨在阻止他人使用及處理潛逃者資產,以免潛逃者用作違法行為,被告不應因潛逃者的法律責任而受罰,法庭亦不應為迫使潛逃者回港,而向被告加刑。但裁判官反駁指若目的僅此,法例毋須涵蓋潛逃者所有資產,又認為若有人使用資金作違法行為屬加刑因素,但此非立法唯一目的。 裁判官認為被告行為造成的實質損害不大,但此舉會進一步降低女兒回港受審的可能,無法達到維護國家安全的效果,而且本案犯案手法涉及冒簽,有相當的嚴重性。 裁判官以監禁9個月作量刑起點,在考慮被告兒子求情信後,得知被告多年來奉公守法,且因為案件壓力令身體變差,故減刑至監禁8個月。 案件編號:WKCC 188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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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鳳儀父涉處理女兒保單結餘 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罪成判囚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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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6-05-19 12: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