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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違租契案上訴 法庭明日宣布裁決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2-25 17:14
    壹傳媒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因隱瞞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違反租契使用價值5.16億港元的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令與黎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因而被控欺詐罪。兩人經審訊後在2022年被裁定罪成,兩人均就判決提出上訴,上訴庭於去年初開庭審理該上訴案。案件將於明日(26日)宣布裁決,預計需時30分鐘。高院外已有大約30名公眾人士排隊輪候旁聽。 據司法機構公布的旁聽安排,法庭將會開設正庭及2個延伸區,共51個記者席及226個公眾席予公眾旁聽。正庭將設有30個記者席及23個公眾席,其餘座位均是設於有視像直播的延伸區。入場籌將以先到先得及每人一籌的方式派發。 兩名上訴人是黎智英和黃偉強。答辯方為律政司。黃偉強與黎智英同被控一項欺詐罪,指兩人連同周達權及其他人,於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19日,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在非按1995年5月25日雙方所訂立租契第二附表指明的情況下,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黎另面對一項欺詐罪,指他連同其他人,於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樣隱瞞非按訂立的提案計劃書、租契協議及租契第二附表指明的情況下,使用涉案處所。涉及兩項欺詐罪的黎智英早前被判囚5年9個月、罰款200萬港元,被頒令取消擔任公司管理層等資格8年;涉及一罪的黃偉強則被判囚21個月。 上訴方早前指出黎智英名下的涉案「力高」公司與《蘋果日報》業務相關,其並非「佔用」處所,而是「共用」,黎沒有責任進行披露。答辯方則指承租人有披露責任,如果承租人想讓其他公司佔用或共用處所,事前需向科技園申請牌照。 案件編號:CACC 2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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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違租契案上訴 法庭明日宣布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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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6-05-19 11: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