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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地男生為畢業虛報TOEFL成績 官斥道德水平及價值觀錯誤判囚3個月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1-21 15:31
    就讀嶺南大學學士學位銜接課程的兩位內地生,於去年虛報托福(TOEFL)英語測試及格以求能嶺大畢業,惟最後東窗事發,二人先後被捕。其中一名24歲男生早前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今日(21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裁判官覃有方指,辯方求情希望可判處緩刑,但此類案件顯示個別學生的道德水平及價值觀錯誤,以為可「瞞天過海」,若判處緩刑,會令被告以為以此方法成功畢業不需負責,傳達錯誤訊息,同時亦對努力考取成績的學生不公。 本案被告為賈鵬(24歲,無業),控罪指他於2024年5月21日至27日,在香港向嶺南大學職員訛稱他人已取得達標的托福考試成績,以令校方讓他畢業,並授予他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會科學學士學位。同案的另一名女被告黃鑫怡(22歲)早前亦承認控罪,將於2月2日接受判刑。 辯方就本案求情時指,感化官稱被告用不誠實方法去掩蓋犯案行為,但辯方不同意此說法,因為他是自願回港投案,願承擔後果。而感化官指因簽證問題令被告未必可來港做社會服務,故不建議他服社服令,但辯方指是因控方延誤檢控11個月才出現此情況,案發後被告再考雅思(IELTS)試並達標,他亦已延遲一年畢業且被記兩個大過及要完成100小時學校服務,望可判處緩刑。 裁判官則指,被告曾用不同說法去解釋沒出席考試的原因,行為比抄襲更嚴重,法庭亦不希望有人以為在被判緩刑後仍可成功畢業並離港,不須負責任。裁判官又指近年同類個案增加,令專上院校為核實成績,需花費大量資源,而被告的行為對努力考取成績的學生不公,並指他道德價值錯誤,須判處阻嚇判刑,最終判監3個月。 案情指,被告當時是嶺大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會科學學士課程4年級生。該課程的學生畢業前須證明英語能力達標,即托福成績達87分或以上,或雅思成績達6.5分或以上。校方於2024年5月21日收到被告提交的托福成績表,發現考生照片與其外貌不符,被告稱他由中介公司安排到馬來西亞考托福,他雖因病缺席,但中介公司仍發放成績表。被告於同年11月21日被捕,並稱他曾向不知名者支付6.8萬元人民幣,以請馬來西亞人代他考托福。 案件編號:TMCC 240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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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地男生為畢業虛報TOEFL成績 官斥道德水平及價值觀錯誤判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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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6-05-19 00:5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