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line4hk.com
主頁 | 即時新聞 | 熱門新聞 | 昔日新聞 | 香港即時娛樂新聞網
+
加至主畫面
MENU
  • 主頁
  • 即時新聞
  • 熱門新聞
  • 昔日新聞
  • 香港即時娛樂新聞網
  • 加至主畫面



  • 香港即時新聞網

    網約車黑工 內地漢求情稱欲賣車 官質疑「專登買車嚟犯法」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1-08 16:55
    39歲內地漢涉嫌利用舊同學的證件作登記,透過「高德打車」在港駕駛其購買的私家車非法接載乘客取得報酬。該內地漢最終被捕並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等19罪,案件今(8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承認所有控罪,據案情指被告犯案的兩個月間共賺取了7萬多元報酬。辯方則於求情時指被告曾任解放軍,退役後失業,為生計而犯案。裁判官質疑被告「專登買咗架車嚟犯法?」,並先提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他須還押至1月26日判刑。 被告曾钰霖(39歲,無業)報稱居於內地,被控17項違反逗留條件、一項駕駛/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以及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罪,控罪涉及的時段橫跨去年6月20日至8月21日。辯方求情指,內地出生、已婚並育有兩名子女的被告曾任解放軍,退役前為陸軍班長,退役後曾在商場任職經理,並於前年失業,被告為了生計才犯下本案。 裁判官關注,被告就本案的犯罪得益高達7萬多港元。辯方則指,被告購買肇事私家車已支付了不少費用,惟裁判官即表示「買咗架車嚟犯法?」,辯方則透露被告購入的汽車仍未供斷,「好大機會得嗰吉」,並指被告案發後已想出售車輛,不會重犯。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6月20日以內地旅客身份來港,至8月21日,警員進行打擊⾞輛非法取酬載客的行動,並於當日上午,由臥底警員以高德應用程式電召網約車,預約由元朗前往上水行程,並透過支付寶支付184港元車資。被告隨後以「黃師傅」的身份確認訂單,並到元朗接載警員,行車約50分鐘後,警員在上水截停被告進行調查,惟被告僅能提供有效駕駛執照及護照。被告及後被揭以遊客身份來港,為涉案Tesla私家車的持有人,惟私家車並非合法登記用作載客用途,被告亦沒有購買相關汽車載客的第三者保險。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我都係諗住搵多啲錢養家,先開車接客」,高德平台帳戶是用姓黃的舊同學名稱登記。經調查後發現,高德服務供應商宇宙平台帳戶紀錄顯示,過往曾有逾600次車程,涉款金額高達7萬多港元。 案件編號:FLCC 1794/2025
    東方原文連結
    已複製
    https://www.headline4hk.com/article/20260108/oncc/bkn-20260108163554198-0108_00822_001/

    網約車黑工 內地漢求情稱欲賣車 官質疑「專登買車嚟犯法」




    headline4hk@gmail.com
    NewsID : 906000
    頁面執行時間 : 0.00024 秒
    更新時間 : 2026-05-19 05: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