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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油麻地暴動9男判囚61至64個月 4人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遭駁回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1-08 12:28
2019年11月理大發生衝突,有人及後發起反包圍警方行動,在油麻地一帶與警方對峙,大批示威者被捕。當中10人被控暴動罪,1人認罪,9人經審訊後被定罪。該9人被分別判監61至64個月。其中4人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案件今(8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法官指其中2人的定罪上訴理由已多次在其他案件被否決,並當庭駁回4人的上訴。 4名申請人分別為黃權龍、彭大展、宋博通及鄧永明,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 法官在庭上直斥宋及鄧一方,雖上訴是基本權利,但十字路口暴動已判決了多次,而一模一樣的上訴理由亦已於其他案件被否決,不明白他們的目的,質問其是否應該提出一樣的上訴理由。宋及鄧一方就定罪及刑期上訴表示將採納書面陳詞,並透露2名申請人的最早釋放日期分別為本年9月7日及8日。該律師團隊庭後透露其定罪上訴理由為証據不足。 黃及彭一方則表示放棄定罪上訴,並就刑罰上訴說明理由為刑期明顯過重,原審法官已裁定2人在案中的參與程度最低,希望法庭可考慮他們當時的衣著及隨身物品給予刑期扣減;更透露2人的最早釋放日期均為本年7月8日。法官當庭駁回他們的上訴,庭後公眾席人士與4名申請人揮手作別。 案件編號:CACC5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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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油麻地暴動9男判囚61至64個月 4人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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