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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上年度外判費逾1.8億 黎智英8.18案終極上訴涉247萬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5-12-31 17:39
政府就案件外判費用高備受詬病。律政司在上年度把案件外判所支付的費用總額為逾1.8億港元。當中在8‧18案中,壹傳媒黎智英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立,共判監12個月,而有關黎就該案與同案的李柱銘等6人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被駁回,律政司就有關上訴的外判費用為2,472,000港元。 律政司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在2024/25年度律政司把案件外判所支付的費用總額為 180,413,880港元,而非按核准收費表支付的費用為53,002,200港元。 在8‧18案中,黎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立,共判監12個月。黎曾就該案與同案的李柱銘等6人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駁回7人參與非法集結罪的上訴,但組織控罪則上訴得直,定罪撤銷。7人就被駁回的參與罪申終極上訴,終院就部分議題批准上訴許可,其後法官開庭後再頒布裁決,一致駁回7人上訴,維持他們有罪的判決。 此外,有關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的環境評估報告的司法覆核,外判費用為5,348,545港元。 在建造工程糾紛方面,政府就發生鋼纜疑因生銹折斷事件的深港西部通道工程,向6名承建商及工程顧問公司索償,律政司就有關索償的外判費用為7,354,862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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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上年度外判費逾1.8億 黎智英8.18案終極上訴涉24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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