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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中年漢認販毒囚7年2個月 官指警員供詞矛盾磅毒混亂故不計算部份毒品
來源 : 星島
更新 : 2025-12-24 17:53
47歲兼職中港司機因疫情而失業,2020年中在九龍城廣場外販毒時行跡可疑,遭警員截查拘捕,身上搜出冰毒及「K仔」,被控販毒罪。被告承認販毒,惟質疑其中24.4克冰毒並非從其身上檢獲。經過紐頓聆訊後,高等法院法官郭啟安認為警員現場沒有即時記錄、磅毒程序混亂、警員供詞矛盾,故認為有合理疑點,量刑時不計算上述24.4克冰毒,今判處被告監禁7年2個月。郭官指現場警員供詞矛盾 磅毒程序混亂被告張宇駒承認1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承認於2020年7月30日,在九龍城賈炳達道九龍城廣場外,非法販運33.64克「K仔」及79.1克冰毒,但質疑其中24.4克冰毒並非從其身上檢獲,因此舉行了紐頓聆訊裁斷爭議。經審訊後,郭官今認為搜身與跟進處理程序有重大瑕疵,現場警員搜獲毒品時沒有即時詳細書面記錄或讓被告當場確認數量,導致後續完全依賴警員記憶。郭官指出現場警員之間供詞矛盾,引述拘捕警員聲稱在現場逐包清點並展示毒品,但在場戒備警員沒有目睹任何清點動作,僅只見到拘捕警員直接將毒品交給女警員27436;女警稱拘捕警員若不「數出聲」便無法得知毒品數量,但「不記得」拘捕警員有否數出聲。郭官分析上述矛盾直接影響「現場有否清點毒品」這一關鍵環節是否可信。郭官再指出磅毒程序混亂,包括證物編號錯亂,有兩包毒品最初被錯誤編上同一證物號碼,反映處理過程粗疏;磅重次序矛盾,警員即時紀錄顯示磅重次序與拘捕警員、女警所述的證物編號次序不符,顯示磅毒過程未按供稱順序進行;合併磅重,女警承認因「心急」將兩包毒品合併磅重,且在場警員沒有制止,違反一般「逐包磅重」程序。郭官續指警員記憶存疑,拘捕警員與女警均稱僅憑記憶紀錄數十包毒品的細節,且未有事先溝通下,描述卻能完全一致,違反常理。郭官總結本案中,警方在搜獲、磅重、編號等多環節也出現矛盾,構成合理疑點,即使控方有被告招認作為證據,但亦未能解決矛盾,法庭難以確信涉案2包毒品來源無誤,故未達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該24.4克冰毒不應計算入被告販運的毒品數量之內。案件編號:HCCC 220/2023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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