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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宏志閣居民領租金補助聲明禁遷回單位 民青局發文解釋指若遷回單位將失下期補助
來源 : 明報
更新 : 2025-12-23 13:12
未受宏福苑火災波及的宏志閣,有網民分享宏志閣業主簽署的領取業主租金補助聲明書,提及宏志閣業主不可領取補助期間居於單位,否則會遭刑事檢控,民青局昨於社交平台發帖文補充,提及「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但若遷回單位,將不會發放下一期補助。網民質疑政府隨時為聲明作補充、關注補充會否具法律效力,擔心聲明有如「白紙」一張。 據該名網民在社交平台發布的圖片,宏志閣居民原先簽署的聲明指,政府要求領取「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業主租金補助期間,不會以宏志閣單位為居所或把該單位出租,若簽署者所作陳述為虛假,「有遭檢控刑事罪行之虞」。民青局昨日於Facebook發文解釋,該聲明「只為防止濫用資助」,並補充若之後大廈解封,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民青局續說,宏福苑業主每個單位每年獲發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總額共30萬元,補助每半年發放一次,每次7.5萬元,讓業主可根據情况彈性安排居住選擇。相關字詞﹕大埔宏福苑五級火 宏志閣 編輯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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