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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駕車阻警車傷警員 女友圖銷毁證據判囚18個月
來源 : 明報
更新 : 2025-12-22 15:13
一名男子2022年在大埔駕駛私家車遇警方截查,開車撞向警車,再倒車輾過警員腳趾後逃遁,其前女友同日企圖銷毁男子在車上的指紋和取走其個人物品,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案件今(22日)於區院判刑。法官謝沈智慧稱,案發時女被告負責執行由前男友所構思的計劃,她的角色屬不可或缺,終判處她監禁18個月。 被告林淑芳(現年32歲,無業)被裁定一項「串謀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成。法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辯方認為林的前男友才是本案主謀,相比之下林的角色較被動,而且她遭警方截停,最終並沒有抹去其前男友的指紋以及取走物品,也無從中獲益。法官回應指,但林與前男友各司其職,林的角色屬不可或缺。法官稱,林是單親母親,育有兩名分別為3歲及6歲的女兒,依靠綜援維生,而案發時林已有10年工作經驗,加上身為兩女之母,法庭拒絕接納林犯案屬年少無知的說法。法官續指,加上審訊時林在宣誓下作假證供,沒有悔意,故沒有減刑因素,終判處她入獄18個月。根據判辭,2022年9月3日約零時,涉案男子袁浩然在大埔駕車撞向警車。警員中午起在粉嶺一個停車場埋伏,至約下午1時半見林解鎖涉案汽車,遂將她拘捕。法官在判辭中稱,袁與林的WhatsApp紀錄顯示,袁要求林毁滅涉案車輛上的證據時,林的回應是「我試下」及「好」,可見兩人已達成妨礙司法公正的協議;之後林出現在停車場,詢問袁「而家點」,再根據他的指示拍攝行車證的相片並打開車門,故林被裁定罪成。相關字詞﹕法庭 編輯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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