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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家居保遇意外難自保 專家籲租客額外自行購買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5-12-20 03:40
大埔宏福苑五級奪命火,令居民失去原本的家園,有災民因沒有購置家居保險,擔心追討損失無門。有保險業界人士向《東呼即應》分享,指近年因極端天氣頻發,加上宏福苑大火事件,香港人對危機意識有所增加,而家居保險的銷情亦激增。業界人士又提醒市民在購買之前要留意其保障範圍,而租屋居住的租客亦需額外自行購買,否則遇上意外就未能受保獲得賠償。 多名市民接受《東呼》訪問時,普遍均表示有留意或購買家居保險。麥先生指,由於早前樓下有住戶漏水影響升降機運作,最後需花費逾10萬港元來維修,自己亦因此購買家居保險來「傍身」;在公屋居住的劉女士則認為,假如不幸有意外發生,房屋署均會負責辦理賠償事宜,覺得即使購買了家居保險亦沒有幫助;而市民羅少姐表示,自己購買家居保險是未雨綢繆,例如家中滲水時,「有需要的時候就有用」。 虛擬保險公司OneDegree副行政總裁周美華表示,市民購置家居保險前,要留意保單列明甚麼情況下不受保。一般而言家居保的保障範圍,首要是家居財物,其次是第三者法律責任。例如裝修或者家庭電器,甚至是梳化都屬於家居財物,只包括因意外而造成的損毀,但不包括因損耗而造成的損毀;但如果是大廈結構出現牆身滲水等問題,家居保險則未能將其列為意外並作出賠償。她又提到,不同的保險公司,其保障的家電種類亦有所不同,建議市民留意保單內容,並仔細閱讀條款。 周美華又提醒,由於劏房不屬於「完整單位」,所以不受家居保險保障,公屋則是完整的住宅單位,住戶可以購買家居保險。至於租客方面,周指出由於業主和租客的保障不同,比如單位中的裝修和業主提供的電器是屬於其財物,需要業主購買額外的家居保險才能保障屬於自己的財物。此外,如家中出現水浸,影響外面的升降機而需要賠償,有關法律責任則需要業主有買家居保險才能受到保障。 值得留意的是,近年本港流行與數名朋友合租共住一個單位,周美華表示市面上一般的家居保險,受保人只包括保單持有人及其合法家人,即是父母、兄弟姐妹或結婚配偶,但如果是朋友、同性伴侶、未結婚的情侶同住,該份家居保險則未能保障他們的財物並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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