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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解散宏福苑業主法團管理委員會 另委任臨時管理人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5-12-19 19:37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說政府今日(19日)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物管公司為臨時管理人,以處理災後各項管理工作,有關公司不會收取任何行政費用。相關申請不會影響宏福苑業主對重要屋苑管理事務的最終決定權,管理人會先尋求專業意見、進行詳細分析,會向業主做好解說。她說所有最終決定,仍然會依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交由業主作投票通過。 她說這是政府啟動相關法律程序的首例,指目前宏福苑的管理,面臨乃前所未有的挑戰,尤其是在大型維修工程後續跟進、相關工程合約以及法團維修帳目的處理、保險賠償、現有管理公司約滿後屋苑的管理以及保安等複雜問題,涉及多重技術、法律、財政考量,不是一般法團管理委員會有能力處理。 麥美娟表示,委任臨時管理人取代管委會工作,但並不會取代業主立案法團的權力。她說若土地審裁處批准有關申請,民政事務總署將會成立專班,聯同該管理公司密切跟進屋苑管理各項工作。該管理公司除了每個月會向政府提交報告,亦會每3個月向土地審裁處匯報工作,確保過程透明高效,符合業主整體利益。 她指,政府深切體會火災受影響居民,他們現在正面對巨大困難和不安,明白他們急需獲得適切支援,亦關注法團現屆管委會是否有能力就各複雜事宜保障他們的權益。她說在這個艱難的時刻,法團管委會成員要處理自身家庭需要,亦要協調跟進各複雜事務、壓力沉重。居民正在遷往各區的臨時應急住所,單是接觸協調居民亦不是容易的事。 她說近日政府收到不少居民意見,表示希望政府接管法團管理,政府經過審慎評估後,認為有必要回應居民的訴求,因此決定主動介入,依法向土地審裁處提出申請,委任有豐富經驗的物管公司,即華懋旗下的合安管理公司作為臨時管理人。 麥美娟稱政府在不同階段有提供適切幫助,最初一定是處理居民應急的生活需要,處理了應急、緊急的生活需要後,下一步是居民日後生活,長遠住屋及法律程序的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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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解散宏福苑業主法團管理委員會 另委任臨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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