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即時新聞網
抽屜藏分判賄款斷正 機電署工程師被判囚5年3個月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5-12-16 18:27
機電工程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涉隱瞞與機電署分判商董事有私交,並收取對方賄款助其取得工程合約。而該工程師與同任公務員的妻子的支出遠超於2人收入水平及洗黑錢逾600萬港元,更被廉政公署發現他的辦公室抽屜内有由分判商給予的4萬港元賄款。該工程師早前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洗黑錢等6罪。案件今(16日)於高院判刑,法官胡雅文指作為公務員的被告身居要職,應以公開透明的方式行事,判其囚5年3個月,並充公其犯罪得益約380萬港元。 被告謝聲德(60歲,機電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一項公務員收受利益罪、一項管有來歷不明的財產罪及3項洗黑錢罪。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貪污罪行發生於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期間;處理犯罪得益罪行則於2012年1月至2019年8月的8年間發生。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分別為謝妻吳蔚珊(53歲,社署臨床心理學家)及陳子榮(55歲、工程公司董事兼股東),吳的案件將於本案完結後提訊,陳則不認罪,將排期聆訊。 胡官判刑時指,案發時謝的兒子讀國際學校,其女則於加拿大讀書,令謝有經濟壓力,而他想維持一種不屬於其消費能力內的生活,令謝出於貪婪犯案。案發後謝有抑鬱症狀,需服藥治療。法官指作為公務員的被告身居要職,應以公開透明的方式行事,本案有違公眾利益,念謝初犯且認罪,判其囚5年3個月,並充公其犯罪得益約380萬港元。 案情指,謝於1991年加入機電署,自2014年10月起晉升至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謝自2013年8月至2019年2月調派至市政工程部小型工程分部,負責處理及監督公共工程合約招標和運作事宜。機電署分判承建商宏晉、美亞及三和其3間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均為陳子榮。 2012年至2014年間,謝曾與陳5度前往旅行,並在2015年12月至2019年2月保持頻密聯絡,討論機電署及其他政府部門合約的招標程序,陳曾支付6次午餐聚會帳單,但謝沒有及時向上申報兩人的私人友誼或任何利益衝突。謝於2016年曾發信息告知陳一項飲水機工程的中標要求;其後中標承建商把合約分判給宏晉。2人亦曾就另一個政府建築物的裝修工程有見面討論,2019年1月謝接受陳4萬港元款項,同日三和獲分判部分工程。謝於2019年2月被捕,廉署人員在他的辦公室的抽屜内找到涉案4萬港元。 案件編號:HCCC 413/2024
已複製
https://www.headline4hk.com/article/20251216/oncc/bkn-20251216182652944-1216_00822_001/
抽屜藏分判賄款斷正 機電署工程師被判囚5年3個月
抽屜藏分判賄款斷正 機電署工程師被判囚5年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