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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瞞與分判商董事有私交 收賄款助取得合約 機電署工程師認罪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5-11-28 17:03
機電工程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涉嫌隱瞞與機電署分判商董事有私交友好關係,並收取對方賄款助其取得工程合約。該工程師又被發現與同任公務員的妻子的支出遠超於2人的收入水平及洗黑錢逾600萬港元,並被廉政公署發現他的辦公室抽屜内有由分判商給予的4萬港元賄款。該工程師今(28日)於高院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洗黑錢等6項控罪。法官在聽取辯方求情後,把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判刑及處理充公令。 被告謝聲德(60歲,機電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一項公務員收受利益罪、一項管有來歷不明的財產罪及3項洗黑錢罪。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貪污罪行發生於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期間;處理犯罪得益罪行則於2012年1月至2019年8月的8年間發生。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分別為謝的妻子吳蔚珊(53歲,社署臨床心理學家)及陳子榮(55歲、工程公司董事兼股東),吳的案件將於本案完結後提訊,陳則不認罪,將排期聆訊。辯方為謝求情指,謝的職業生涯已摧毀,並申請退休有待批核,且願意向政府賠償380萬港元。 案情指,謝於1991年加入機電署,自2014年10月起晉升至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謝自2013年8月至2019年2月調派至市政工程部小型工程分部,負責處理及監督公共工程合約招標和運作事宜。機電署分判承建商宏晉、美亞及三和其3間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均為陳子榮。 據廉署調查發現,案發期間,謝與妻子30個銀行帳戶共有448筆存款紀錄,合共逾1,100萬港元。而謝的總開支逾2,900萬港元,其中約84萬港元支付予洪姓女友,而其支出超過已查明來源逾700萬港元。吳的總開支則逾2,600萬港元,其中約490萬港元存入其私人服飾公司,支出超過應有水平約480萬港元。調查又發現兩夫婦另清洗149筆犯罪得益,合共逾600萬港元,其中約380萬港元或從謝獲得。 案情續指,2012年至2014年期間,謝曾與陳子榮5度前往內地或海外旅行,兩人在2015年12月至2019年2月保持頻密聯絡,討論機電署及其他政府部門合約的招標程序,陳曾支付6次午餐聚會帳單,但謝沒有及時向機電署的上司報告兩人的私人友誼或任何利益衝突。謝於2016年曾發信息告知陳一項飲水機工程的中標要求;其後中標承建商把合約分判給宏晉。2人亦曾就另一個政府建築物的裝修工程有見面討論,2019年1月謝接受陳4萬港元款項,同日三和獲分判部分工程。謝於2019年2月被捕,廉署人員在他的辦公室的抽屜内找到涉案4萬港元。 案件編號:HCCC 41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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