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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涉向報案人度水被控30罪 押明年2月再訊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5-11-27 13:29
有時任警員涉嫌未經許可向受報案人借貸,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他被控30項貪污及詐騙等罪名,指被告涉嫌向投資騙局報案人索取及收受賄款10萬港元,在警方調查中向對方提供協助,並隱瞞債務以向警務處申請延遲退休,及詐騙多間財務機構批出貸款共逾240萬港元。案件今日(27日)在區院再訊。法官應控辯雙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6日再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50歲被告麥國雄,據廉署指,被告案發時任職警員,駐守中區警區一個刑事調查隊。在2021年7月底,3名於投資騙局中蒙受巨額損失的事主在被告穿針引線下向中區警區報案,被告其後向其中一名報案人索取貸款。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1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間,從該名報案人收受賄款10萬港元,作為在警方調查中向對方提供協助及內部資料的報酬。 另外的28項欺詐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間,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及13間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隱瞞個人債務,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及該等財務公司向他批出28筆貸款共逾240萬港元,每筆貸款由兩萬元至53萬港元不等。 餘下控罪則指,被告涉嫌於2021年4月向警務處申請參加「超過訂明退休年齡的警務人員繼續服務計劃」時,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申報表格以誤導警務處,訛稱自己沒有任何未償還債務。被告在提交延遲退休申請時,涉嫌仍拖欠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及9間財務公司債務共逾91萬港元。 案件編號:DCCC 56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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