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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呃保險佣金案今區院提訊 官應辯方要求押明年2月再訊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5-11-27 16:14
36歲男警長涉嫌招攬兄長等家人、朋友及警隊同袍充當傀儡保險代理及投保人,以虛假資料作出20項投保申請,詐騙兩間保險公司發放佣金及花紅等共約300萬港元。男警長又涉與友人製作虛假學歷證明,助友人獲保險公司聘用。6名涉案人士被廉署落案起訴欺詐及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等21罪,案件今(27日)於區院提訊,法官應辯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0日再訊以準備文件與索取法律意見,期間眾人續准保釋。 6名被告依次是林顯豪(36歲,警長),被控20項欺詐罪及一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林振邦(39歲,男倉務員,首被告兄長),被控12項欺詐罪;劉臻頤又名劉敏儀(29歲,女商人,首被告友人),被控一項欺詐罪及一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余曉丹(34歲,中醫診所女助理,次被告妻子),被控4項欺詐罪;許懿(46歲,事務律師),被控一項欺詐罪;以及施匡澤(29歲,偵緝警員),被控一項欺詐罪。 6人當中的林振邦、余曉丹及劉臻頤在案中充當傀儡保險代理,而許懿及施匡澤則是傀儡投保人。6人今續准以3,000港元至10萬港元保釋,但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須居於報稱地址、更改住址前24小時須通知警署、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以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就欺詐罪的控罪指,林顯豪於2016年12月至去年6月期間,與5名同案被告、保險公司人員及其他傀儡下線代理和投保人,多次向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及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作虛假陳述,意圖詐騙而誘使兩間公司承保涉案20份保單,並向相關代理支付佣金、花紅及津貼等。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的控罪則指,林顯豪及劉臻頤於2021年1月至5月,與該保險公司人員及其他人串謀製造多份虛假文書,包括美國伊利諾大學芝加哥分校證明劉臻頤已獲授經濟學文學士學位及相關成績表,意圖誘使太平人壽香港接受其為真文書。 案件編號:DCCC 163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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