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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工程承辦商認偽造報價單 獲准保釋候判
來源 : 明報
更新 : 2025-11-27 13:39
一名物業管理公司物業主任及兩名工程承辦商涉嫌以欺詐手段,獲取筲箕灣一個私人屋苑的多項小型維修保養工程。其中一名工程承辦商今日(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案情指他藉偽造其他工程公司的報價單,使其工程公司就16項工程項目中標,涉及款項逾26萬元。辯方求情稱,被告明白罪行嚴重,而小型維修工程可影響樓宇結構及人命安全。主任裁判官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8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 認罪被告毛文佳(68歲)為大通渠務水電工程(大通)東主。案情指,案發時筲箕灣新城中心的業主立案法團就其屋苑工程項目邀請報價,每項工程須取得只少3份報價。該法團於2017年8月至2023年5月間,就16項工程項目收到大通及另外兩間工程公司的報價單,大通以低價中標,獲支付總工程費用逾26萬元。惟實際上被告偽造及提交兩間工程公司的報價單,他被捕後稱,受時任新城中心物業主任呂建法的要求下犯案。控方表示,被告過往有一次案底,涉案16項工程項目已竣工,法團亦沒有投訴工程出現偷工減料。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質疑,理應是投標者各自提交報價單,「冇理由叫一個投標者畀多兩份標書」。辯方回應指,呂是本案的始作俑者,被告承認他與呂接洽事件。辯方又指,被告明白罪行嚴程,涉及投標公正,而小型維修工程可影響樓宇結構及人命安全。張官亦關注,被告在案中是否以不合理市價獲得工程項目,以及涉案法團會否考慮向被告追討相關損失,辯方指被告就涉案所有工程項目的淨利潤約5萬元,願意作出賠償,並冀法庭考慮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張官指現階段不宜索取報告,押後案件判刑,以待控辯雙方處理相關議題。翻查資料,呂健法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將12月4日再訊;同案另一名工程承辦商溫文田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相關字詞﹕法庭 編輯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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