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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內地婦假結婚來港 串謀詐騙判囚12個月
來源 : 明報
更新 : 2025-11-26 17:31
六旬內地婦去年藉與香港男子假結婚,虛報與配偶來港團聚定居,入境處調查後揭發事件。婦人今(2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判囚12個月。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內地具小三學歷,為了來港與胞兄生活才愚蠢犯案,對事件深感後悔。 女被告黎輝琼(65歲)持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來港,控罪書上無申報職業。控罪指,被告去年3月某天至今年10月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與黃耀基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詐騙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長及其人員,即被告藉與黃耀基締結結婚,並不誠實地及虛假地向處長及其人員表示,她來港的目的是為了探望配偶並與其團聚,從而誘使處長及其人員作出違反其公務職責的行為,即在原本不會批准的情况下批准她進入香港。辯方求情指,被告曾在內地務農,婚後成為家庭主婦及養育3名子女,其後與丈夫離婚。辯方透露,被告的胞兄在香港生活,她為與兄長團聚才愚昧犯案,因此即時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採納18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減至12個月。案件編號:STCC 3833/25相關字詞﹕假結婚 詐騙 編輯推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