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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 擴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職能獨立調查
來源 : NOW
更新 : 2025-09-17 15:39

【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重點提到會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當部門出現問題須查找不足,會設立兩級調查機制,包括擴大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職能,就嚴重或複雜的系統問題進行獨立調查,按制度行政或紀律處理。 施政報告重點一文睇晒|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 初生子女額外免稅額增至兩年 新一份施政報告設立專章講述要強化治理,大篇幅提及要改革公務員制度。特首李家超表示,政府人員為數不少,難免會有個別部門出現問題,要提升管理水平,最直接的方法是建立清晰的「部門首長責任制」。 行政長官李家超:「把司局長就制訂政策須政治問責和公務員就執行政策須行政問責,兩者更好銜接起來。二,推動部門首長建立有效管理團隊與運作系統,破瓶頸、補短板,當部門出現問題,須查找不足、予以改善,並釐清責任誰屬,按缺失輕重情況、依照公務員管理制度,進行相應行政或紀律處理。」 李家超指,調查機制會按問題大小輕重分兩級處理,若問題屬一般性質,調查會由部門首長負責;如果部門出現嚴重問題,或涉及廣泛或重複性的系統問題,或有跡象顯示問題可能涉及部門首長的角色時,調查將由獨立調查小組負責,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將會擴大職能處理。 李家超:「小組將為常設隊伍,隨時候召,確保其肯定性和準備性,並可邀請專家或與被調查部門無關連的政府人員參與調查,既可確保有關調查的獨立性和公正性,亦可確保調查效率。」 李家超表示,當部門出現嚴重問題,有關局長須向所屬司長匯報,獲同意後就會啟動第二級調查,而司長亦可以主動指示局長啟動調查。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會盡快修例實行新機制,調查結果會視乎事件性質,再決定會否公開,若涉及個人私隱以及政府內部資料的話,就不會對外公布,而被調查人士如果不滿結果,可以向特首上訴或提出司法覆核。 李家超又表示,公務員事務局明年內會建立更嚴謹的公務員評核機制,各司局長除要評核高級公務員的工作表現外,亦必須督導他們做好各層級人員的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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