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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李家超宣布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
來源 : 商台
更新 : 2025-09-17 14:53

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施政報告,宣布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他指香港在《2025年世界競爭力年報中》,「政府效率」排名世界第二,反映本屆政府改革和公務員努力的成果,但政府的部門和人員為數不少,難免會有個別部門出現問題,必須及時查找原因和糾正。李家超認為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強化部門首長的責任擔當,清楚強調部門首長須負責建立好管理團隊。他指雖然部門首長一向對部門表現負上責任,但至今未有將有關責任整體制度化,形容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具有關鍵意義。責任制包括3個目的,第一是把司局長的政治問責與公務員執行的行政問責更好銜接;第二是推動部門首長建立管理與運作系統,破瓶頸、補短板,提升部門效能;第三是當部門出現問題時,須找查不足和責任,予以改善,並按缺失輕重進行處分,包括警告、譴責、不獲增薪、降級、扣薪、勒令退休以至革職等。按問題輕重分兩級調查處理責任制將按問題的大小輕重,分兩級調查處理。其中第一級屬一般性質,由部門首長負責查找不足、改善和處分。第二級屬嚴重、涉及廣泛或重複性系統問題,以及可能涉及部門首長的問題,將由獨立於政府系統的小組負責調查。李家超指,小組將為常設隊伍,隨時候召,並可調查任何級別的公務員,因此會擴大現時「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職能以進行調查,將以附屬法訂立規例落實,日後司局長可啟動調查機制。政府消息人士指,事件大小輕重不能一概而論,要按情況而定。至於早前物流署採購飲用水事件是否要以責任制處理,消息人士不評論個別事件,說民間聲音與傳媒報道一直反映公眾對事件的關注程度,若社會反映問題達一定嚴重性,就會觸發調查。另外,李家超亦提出強化公務員評核機制,公務員事務局須作出研究,建立更嚴謹的評核機制,各司局長亦要督導轄下高級公務員做好人事管理,包括評核、調配、晉升和紀律跟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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