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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15歲男生藏含尼古丁電子煙機 涉管有第一部毒藥被捕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5-06-20 17:24

今日(20日)早上7時24分,明愛馬鞍山中學的教職員報案,指一名15歲男學生藏有一支電子煙機。警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相信電子煙內含有尼古丁,以涉嫌「管有第一部毒藥」拘捕該名男生,並檢走電子煙機。被捕男生現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7月上旬報到。 該校姓梁副校長表示,涉事學生為中三留宿生,今晨教職員巡視宿舍時在男生床鋪上發現一支電子煙機。校方已第三次查獲有學生藏有懷疑毒品。 該校發出聲明指,訓導老師發現一名初中學生藏有電子煙,遂報案處理。經執法部門查證,該電子煙內含有尼古丁。 根據法例,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在香港被歸類為藥劑製品,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香港法例第138章)管制。藥劑製品必須符合安全、效能及素質的要求,並於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後,才能在本港分發或銷售。此外,尼古丁屬於《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而第1部毒藥只可在有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非法銷售或管有第1部毒藥或未經註冊藥物,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定罪後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及罰款1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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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15歲男生藏含尼古丁電子煙機 涉管有第一部毒藥被捕
馬鞍山15歲男生藏含尼古丁電子煙機 涉管有第一部毒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