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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批評稅局無合理證據下要求個別記者補交稅款
來源 : 商台
更新 : 2025-05-21 17:38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表示,多個媒體及記者遭稅務局覆查報稅,部分人被追收6至7年前的稅款,指有關人士已交齊稅款下,仍被要求補交,亦有人被指有數十萬元收入未被評稅,認為稅局在無合理證據下任意估算記者短報收入。 她指,審查對象涉及8個媒體平台和20名新聞界相關人士,包括無機構獨立記者及機構負責人家人等。他們在2023年年尾至今,陸續收到要求補交稅款的通知,20人被要求繳交的款項約100萬元,8個機構共涉稅款約70萬元,但無人收到任何有關報價評稅金額的支持文件。所有人均已就補加評稅提出上訴。 她稱,在審查期間,稅局作出多項不合理舉動,包括安插商業登記號碼,並要求審查個別公司在成立前的利得稅。期望稅局能向無證據的補加評稅個案進行退款,若稅局是針對某行業作出審查,應公開透明地向公眾交代。 鄭嘉如:擔憂未來更多傳媒工作者受到打壓 鄭嘉如指,記者收入微薄,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仍要繳交高額稅款,而自證清白亦非常困難,會為相關人士帶來壓力,認為稅局行動對香港商業制度信心帶來影響,同時打擊香港新聞自由,擔憂未來有更多傳媒工作者受打壓,質疑背後動機。 稅務局傍晚回應,為保障政府稅收,局方有既定程序覆查納稅人申報的資料和核實其所應繳的稅款,如有資料顯示任何人士可能違反《稅務條例》的規定,稅務局會按該條例依法處理,而從事的行業或背景並不會影響局方在相關方面的查核工作。基於《稅務條例》第4條公事保密條款的規定,稅務局不能向任何未經授權人士透露個別個案的資料,亦不會評論個別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