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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稱學造炸彈放稅務局 發布女子被捕
來源 : 明報
更新 : 2025-05-17 17:54

24歲女子涉因金錢問題不開心,於社交平台聲稱希望學習製造炸彈放置稅務局內。警方調查後,沒有於相關辦公室發現可疑物品,並以涉嫌「炸彈嚇詐」及「誤導警務人員」拘捕涉案女子。 警方本月14日下午接獲報案,指有人在社交平台發布,聲稱希望學習製造炸彈,並放置於一政府部門辦公室。警方隨即與相關部門聯絡,並根據所訂立的應變方案啟動相應機制,徹底搜查該部門辦公室,最終並無發現任何可疑物品。警方根據風險評估,相信屬虛報。經初步調查後,警方今早(17日)在牛頭角區拘捕一名24歲姓黎女子,涉嫌「炸彈嚇詐」及「誤導警務人員」。她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警方重申,虛報炸彈除了破壞社會安寧及製造公眾恐慌之外,亦會嚴重浪費警方及其他部門的資源,阻礙公眾服務,妨礙人員處理緊急事故。警方對於該不負責任的行為予以強烈譴責。警方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28條,虛報炸彈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5年。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64條,誤導警務人員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6個月。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