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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調查外賣平台反競爭行為 Foodpanda及Deliveroo允修訂獨家條款
來源 : AM730
更新 : 2023-06-01 12:30

競爭事務委員會去年初起調查網上外賣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涉及的反競爭行為。競委會今就有關平台建議的承諾展開諮詢。競委會早前調查後發現,兩間平台與合作餐廳訂立的協議條文,所施加的某些要求或會損害競爭,可能違反《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有關條文包括如合作餐廳與平台獨家合作,Foodpanda或Deliveroo戶戶送可向該餐廳收取較低的佣金率。條文又限制合作餐廳由只與 Foodpanda或Deliveroo戶戶送獨家合作,阻止餐廳就轉換平台接觸、會談和磋商;若餐廳轉為同時與其他平台合作,平台或懲罰有關餐廳,如被追收佣金差額。條文阻合作餐廳自家銷售渠道或其他平台提供較低價格條文同時阻止合作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及/或其他網上外賣平台,向消費者提供較低的餐點價格。另外,Foodpanda亦要求餐廳在採用 Foodpanda的外賣送遞服務時,必須同時採用其平台的外賣自取服務,即消費者於Foodpanda點餐後,自行到餐廳領取餐點。競委會認為,由於 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在網上外賣送遞的市場内,各具有一定程度的市場權勢,有關條文有可能會妨礙新成立或小型的平台進人市場及擴張業務,及/或削弱市場競爭,令餐廳以至消費者無法享受到有效競爭所帶來的好處。 競爭事務委員會。(資料圖片) 承諾生效90日內修訂現有協議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亦各自提出多個建議,以釋除競委會的疑慮。他們將在承諾生效90日內修訂現有協議,並通知其合作餐廳,有效期為生效日起計3年,並設匯報和監察機制。有關承諾包括: 修訂獨家條款,即使餐廳日後與新晉平台及市佔率從未超過10%的小型平台合作,亦不會失去與 Foodpanda或Deliveroo戶戶送獨家合作時所享有的商業獎勵(例如較低的佣金率) 修訂違反獨家合作條文,讓與 Foodpanda或Deliveroo戶戶送獨家合作的餐廳,可更容易轉為同時與其他平台合作 刪除價格限制條文,使餐廳可在自家銷售渠道及其他網上外賣平台上,提供較低的餐點價格 Foodpanda刪除搭售條文,讓餐廳可自由地選擇是否使用Foodpanda的外賣自取服務競委會認為建議承諾可釋除競委會的疑慮,並就此展開諮詢,公眾可於本月15日下午6時前向競委會提交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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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調查外賣平台反競爭行為 Foodpanda及Deliveroo允修訂獨家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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