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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貨款發貼「起底」兩男女 37歲男批發商涉違私隱例被捕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8-11 13:17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1日)在新界拘捕一名從事食材批發的37歲中國籍男子,涉嫌在未經兩名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私隱署透露,被捕人於去年3月透過女事主的顧問公司認識當時經營食肆的男事主後,於同年3至5月期間向該食肆供應凍肉,惟食肆拖欠款項,而被捕人士與男事主未能就還款方案達成協議,食肆終於同年5月下旬結束營業。 而直至今年5月下旬,有人在社交媒體平台的個人帳戶發布貼文,附有男事主及其家人的照片、其前公司註冊紀錄截圖,及指稱男事主欠債未還並呼籲網民尋找其下落的負面評論。男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英文姓名、曾就讀的不同學校的名稱、車輛登記號碼、照片,及前公司的名稱及註冊地址。一日後,有人再以同一帳戶於同一社交媒體平台發布另一則帖文,內容指稱女事主欠債未還,女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英文別名、電話號碼,以及女事主的顧問公司的名稱。 私隱署指,現時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署會繼續調查案件。同時,私隱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無助解決問題,相反往往只會使衝突升級;再者,「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100萬港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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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貨款發貼「起底」兩男女 37歲男批發商涉違私隱例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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