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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童法律欠全面 前議員:須按階段防患未然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6-07 03:39
非常父母事件備受關注,有前議員強調保護兒童不應只是事後補救,更要防患於未然,直指香港需要更全面的兒童保護法律框架,涵蓋從出生到成年的各個階段,包括醫療、教育及家庭環境等各個層面,同時亦需要加強公眾教育,提升父母的育兒知識和技能,建立社區支援網絡,讓每個孩子都能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 近年香港發生過多宗令人心痛的虐兒悲劇,虐兒個案促使政府提高保護兒童的警覺,而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亦在今年1月生效。前議員江玉歡指香港相比其他普通法地區,在強制舉報虐兒的立法工作上並不算迅速,且涵蓋面較為保守。 在預防的層面,她舉例指新加坡也有保護兒童的法例,即《兒童及青少年法令1993》,該法令在2011年及2019年經過修訂。當中第5條對於如何界定需要受保護的兒童及青少年,明顯較為寬闊。例如,根據第5條,若父母未有提供醫療援助及衣服、拒絕為子女進行身體檢查、令子女情緒或精神受到傷害,或若該家庭的兒童及青少年曾經或有可能受過傷害,新加坡政府均有權介入。相比之下,新加坡的法律條文更具前瞻性和預防性,不僅關注已發生的傷害,也着重預防潛在風險。這種立法思維值得香港借鑑。 她又指在家分娩及在家教育亦成為坊間討論的熱門話題,雖然兩方面在不少地方也被視為合法,但近年不少司法管轄區已修改法例,提升有關要求。她舉例在新加坡,在家分娩必須有合資格產科醫生在場監督,法例亦有強制要求在家出生嬰孩必須在指定時間前交由兒科醫生檢查;英國早前通過《兒童福祉及學校法令》,要求政府當局定期會見接受在家教育的兒童,確保他們得到適當的教育和照顧。 香港面對老齡化和少子化問題,她指過往社會亦曾討論開設兒童及長者事務專員,也提出要有專屬法律照顧他們的福祉。然而,這些討論往往雷聲大、雨點小,未能落實成具體政策。至於今次的「非常事件」能否成為推動力,關鍵在於政府會否視此為契機。保護兒童不應只是事後補救,更要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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