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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樓宇大維修工程貪污 其中2屋苑3被告提訊 准保至6.23轉區院再訊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6-03 15:17
廉政公署早前與競爭事務委員會採取代號為「獵槍」的聯合行動,搗破一個涉嫌透過貪污和圍標手段,以操控樓宇維修工程招標程序的犯罪集團,並分成3案落案起訴4男1女,指他們涉嫌就3個屋苑的大維修工程,行賄有關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及業主代表,3個屋苑的工程總值約9,000萬港元。東區裁判法院今日(3日)就涉及怡勝花園及茵翠苑大維修的兩案共3名被告作提訊。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院,並於6月23日再訊,3人續准保釋。 首案涉及被告黃湘豫(64歲,商人),被控4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涉及怡勝花園的大維修工程。控罪指告於或於2020年7月5日、2023年10月31日、2024年4月13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代理人,即怡勝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林金水,提供形式為價值不明的賭場籌碼、價值51,200港元的裝修服務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林金水作出或曾經作出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作為(即協助由被告推薦的投標者,獲批怡勝花園大維修項目的顧問、承建商合約)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該林金水作出或曾經作出上述作為而向他提供該利益。 第二宗案件的案被告依次為張烱權(42歲,商人)、周淑霞(43歲,自僱人士),兩人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涉及茵翠苑的大維修二程。控罪指兩人在2022年9月24日至2023年2月26日期間,串謀茵翠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黃健豪,向他提金額不明的金錢,以協助與張有聯繫的公司,獲批茵翠苑大維修項目的承辦商合約。 案件編號:ESCC 736、737/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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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樓宇大維修工程貪污 其中2屋苑3被告提訊 准保至6.23轉區院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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