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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鄉郊辦5.3年間僅完成2個小型改善工程 延遲發放多筆資助計劃款項
來源 : 經濟日報
更新 : 2024-04-24 12:37
鄉郊辦獲撥款共10億元,探討和統籌在偏遠鄉郊推展合適的小型改善工程,及推出資助計劃,助本地非牟利機構在偏遠鄉郊,推展多元和創新保育活動或計劃。審計署在最新一份報告指出,鄉郊辦在2018年7月成立後約5.3年間,只完成2個小型改善工程項目,8個則仍在推行中,且全數10個項目只涉荔枝窩和沙羅洞2個地方。資助方面則平均需時30天,才把申請結果通知申請者,且延遲發放多筆款項。報告指出,截至去年10月,即鄉郊辦成立後約5.3年,鄉郊辦只有10個小型改善工程項目,其中2個已完成,8個則仍在推行,且全數只涉荔枝窩和沙羅洞2個地方。而在2個已完成項目中,有1個項目在目標完成日後1.8個月才完成;8個正推行項目中,則有1個項目在目標施工日後2個月才展開;截至今年1月,有2個項目的工程更尚未展開,分別較其目標施工日期落後7和33個月。資助計劃方面,鄉郊辦在2019年10月至去年10月期間,共處理78宗申請,當中44宗獲批、34宗被拒,獲批資助總額為2.22億元,但鄉郊辦在諮詢委員會批准或拒絕申請後,需時8至83天,即平均30天,才把申請結果通知申請者。報告又提到,截至去年10月,鄉郊辦已發放1.23億元資助,但55筆中期款項中,有19筆未能在指明期限內發放,延遲介乎0.1至5.6個月不等。而獲資助者在2019年10月至去年10月期間,提交了151份項目文件,當中有79%獲資助者在首次提交後的13至523天,即平均106天,才獲鄉郊辦通過。此外,據資助計劃指引,鄉郊辦在每個項目進行期間, 應每6個月至少進行1次視察,而視察報告應在視察後的1個月內擬備。惟鄉郊辦雖然在2019年10月至去年10月期間,就41個獲批項目進行了149次視察,但沒有按時視察其中15個項目,共涉22次視察;在149次視察中,亦有28次的視察報告未能按時擬備,延遲介乎0.1至7.9個月不等 。審計署建議鄉郊辦採取措施,確保在鄉郊辦設定的期限內向獲資助者發放款項、小型改善工程項目如期展開和完成等。諮詢委員會延遲第一層利益申報至於利益申報,諮詢委員會主席和委員須在加入委員會時及其後每年,以書面形式登記個人利益,即第一層申報。截至去年12月,諮詢委員會已就其3屆任期進行5次第一層申報,但報告發現,鄉郊辦在全部5次申報中,均沒有要求委員會主席和3名當然委員,填寫並交回申報表格。就非官方委員的初始申報,雖有要求在指明限期內填寫並交回申報表格,但分別在第一、第二和第三屆任期開始後的14、15 和123天才發出要求。有部分非官方委員在指明限期後才交回申報表格,延遲介乎1至142天不等。審計署建議規定鄉郊辦人員,適時要求諮詢委員會主席和委員申報利益,並加強措施,確保諮詢委員會主席和所有委員均按照相關規定,在加入諮詢委員會時及其後每年,透過妥為填寫標準申報表格適時申報利益。 HKET App已全面升級,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健康、娛樂、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影片。立即下載︰https://onelink.to/f92q4m追蹤TOPick Whatsapp頻道睇最新資訊︰http://tinyurl.com/3dtnw8f5記者:梁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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