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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歸還物料無簽截租確認書 精進建築遭入稟追討34萬元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6-05-12 17:39
近年曾涉多宗致命工業意外,並於去年被屋宇署拒絕續牌,但經高院上訴獲撤銷決定,並發還署方重新考慮的精進建築有限公司,早前是白田邨重建計劃第十期的總承建商,它涉於2025年1月中止與一間建材公司的租借合約但未有歸還相關物料,且未有簽署截租確認書,被入稟區院連本帶利地追討共34萬港元。 原告為萬昌通架發展有限公司,被告為精進建築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原告於2022年8月1日接受了身為白田邨重建計劃第十期總承建商的被告的報價單,向其出租不同棚架材料,而付款方式為在出租方發出發票日起30天內付清。原告一直履行合約,惟其於2025年1月20日發出了一封電子郵件,指出打算終止上述租約,但其並未將出租物料歸還給原告,亦沒有簽署截租確認書,根據協議附件被告仍須負擔截至2025年2月的租借費用。 由於被告於同年2月向原告表示,白田地盤已無通架物料可以回收,所以原告將物料費連同租借費及附加費,連本帶利向被告追討340,485.42港元。 案件編號:DCCJ 237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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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歸還物料無簽截租確認書 精進建築遭入稟追討34萬元
未歸還物料無簽截租確認書 精進建築遭入稟追討34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