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即時新聞網
屠龍小隊案│被告李家田自辯表示 曾聽聞屠龍小隊改名為「逃龍」
來源 : 星島
更新 : 2024-07-10 10:46

屠龍小隊等人涉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第50天審訊。被告李家田供稱被捕後第二次上庭曾對警方作出投訴,但未有透露投訴內容,信件顯示相關調查因本案而暫停,待案件完結後再作處理;李另指有聽聞過小隊改名為「逃龍」。
李家田昨日提到2020年6月11日被捕時遭受武力對待,以及其錄影會面內容是事實夾雜虛構。
李家田錄影會面提過屠龍小隊會一同遊行,李家田庭上指「對我嚟講唔係完全事實」,因自己通常會到其他地方;錄影會面又提起位於柴灣角街的屠龍小隊倉庫,當中藏有伸縮棍、避彈衣,李供稱是警察要求他在錄影會面提及倉庫,至於該些裝備是被告張俊富被捕之時,李從新聞得悉。李表示進行錄影會面時感驚慌,擔心所說的話警方「唔啱聽」,害怕會再遭受武力對待及母親因此事受影響。
李家田確認第二次上庭時有投訴警方,返回法院羈柙室後警察讓他簽署「簿仔」,法官張慧玲關注李與警察有否對話,李只回應與警方有一問一答,辯方隨即呈上警方的信件,內容提到為免影響司法公正,對有關李家田投訴內容的調查暫停,待案件完畢後再作處理,張官又追問是否不需提及是甚麼投訴?辯方回答「唔需要喇」。
相關新聞:屠龍小隊案│被告李家田自辯指屠龍小隊習慣示威前夕租住單位「過夜」 他未有前去 翌日對成員被捕感驚訝屠龍小隊案│被告李家田自辯承認「貪小便宜」望獲屠龍隊長黃振強資助 故一直留在小隊 對黃言聴計從屠龍小隊案│吳智鴻乘坐賴振邦登記的車輛到荃灣倉庫附近交收防彈板
李家田在被告張俊富代表大律師提問下,確認2019年8月5日認識張俊富後加入「荃灣示威群組」,指「有聽講過」該群組後來改名為「逃龍小隊」,但不清楚由來。
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同被控一項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他們再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被告劉佩凝則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法庭記者:蘇芷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