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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煽惑文字囚40個月 「快必」譚得志提終極上訴獲批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4-07-10 14:26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於2020年多次在全港各區擺街站叫喊「黑警死全家」等口號,經審訊後被裁定11項發表煽惑文字等控罪罪成,被判囚40個月,另罰款5,000港元。譚不服定罪及刑期提上訴,今年3月遭高院上訴庭駁回。譚之後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許可證明書。上訴庭今(10日)頒判詞,批出上訴至終院許可證明書。 現年51歲申請人譚得志被判罪成的11項控罪,包括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舉行或召集一個未經批准集結、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及7項發表煽惑文字罪。控罪於2020年1月17日至7月19日期間發生。 申請人在2022年4月在區院被裁定罪成,上訴庭今年3月駁回其上訴。判詞指,煽動他人使用暴力並非煽動罪的必要元素,且有違控罪的立法原意,煽動意圖需依據特定法定框架及社會情況作詮釋。申請人及後申請上訴至終院許可證明書,結果獲批。 案件編號:CACC6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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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headline4hk.com/article/20240710/oncc/bkn-20240710142625449-0710_00822_001/

    發表煽惑文字囚40個月 「快必」譚得志提終極上訴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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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7-12 04: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