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童案 25歲前員工認8罪囚4個月19周
來源 : 東方
更新 : 2022-09-30 16:20
《東網》早前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的多名職員涉嫌虐待嬰幼兒案,至今共有34名女職員被起訴及提訊。早前先後有5名被告認罪,其中3人分別被判囚4個月至5個月8周,餘下2人中的1人今天(3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19星期。
認罪被告傅悅朗(25歲)承認8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她於2021年11月29日至30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1歲男童K、AK、AL、AM及另外4名身份不詳的兒童。案情指被告於控罪所列2天,為阻8名孩童從嬰兒床上站起,而拳打、掌摑、拉扯他們,或直接將他們推跌。認罪被告中,只餘被告李佩貞尚未判刑,被還押至10月14日判刑。
案件編號:KCCC 188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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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童案 25歲前員工認8罪囚4個月19周
童樂居虐童案 25歲前員工認8罪囚4個月19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