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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珮逆線行車|立法會監委會決定對陳家珮提書面警告 「不當行為未達致嚴重程度」
來源 : 經濟日報
更新 : 2026-05-06 11:41
立法會監察委員會就處理陳家珮逆線行車的投訴,向立法會提交報告,經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一致認為陳的不當行為未達致嚴重程度,鑒於這是她第一次犯這種不當行為,監委會決定對陳家珮施加書面警告,以嚴正警告她必須時刻注意個人言行,確保不負市民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該處分會在監委會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後,由監委會主席李慧琼執行。李和陳家珮下午見記者,陳家珮表示,虛心、誠心接受報告所作的處分,亦感抱歉。 ▲ 陳家珮見記者,表示虛心、誠心接受監委會的報告處分。(陳靜儀攝)陳家珮逆線行車|市民實名投訴 監委會:有負社會對議員應有行為操守期望今年1月23日,陳家珮於灣仔謝斐道逆線行駛,事件引起傳媒廣泛報道和公眾關注。立法會發言人表示,立法會收到市民實名投訴陳違反《道路交通條例》;以及違反《議員守則》的規定,包括第1.6段「議員須以身作則維護法治,必須遵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所有法律」及第3.3段「議員須遵守所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法律」。監委會共舉行了2次閉門會議以考慮及調查投訴,期間有邀請陳出席會議作出解釋及提交資料。 經調查後,監委會認為陳逆線行駛屬不當行為,違反了《議員守則》第1.6段及3.3段的有關規定。另一方面,經考慮所有調查所得,監委會認為,陳家珮干犯了「不小心駕駛」罪,毋庸置疑實屬不當,有負社會對議員應有行為操守的期望。陳家珮逆線行車|監委會:信納不涉及個人誠信或濫權瀆職等嚴重不當行為監委會表示,衡量處分,力求公正持平、獨立客觀,不會只看陳家珮的違法行為或純粹參考法庭裁決,亦會考慮《議員守則》所載的各項相關因素,包括不當行為的性質及嚴重程度、具體情況和影響等。監委會信納陳家珮逆線行駛是因一時貪圖方便而作出的錯誤判斷,行為輕率魯莽,但不涉及個人誠信或濫權瀆職等嚴重不當行為。監委會留意到法官認為案情「算係嚴重」,但同時亦按具體情況和實際後果而量刑,法官考慮到陳無任何刑事或交通定罪紀錄,且在22年駕駛經驗中只有8次定額罰款,故最終判陳議員罰款港幣2,000元及停牌1個月,無需監禁,這顯示案情嚴重程度相對較低,刑罰相對較輕。陳家珮逆線行車|事發至今一直展示悔意 公開道歉和解釋事件時態度誠懇監委會信納陳家珮由事發至今一直展示悔意,公開道歉和解釋事件時均態度誠懇,而她已為違反交通法例承擔了法律懲罰,亦迅速採取一連串補救行動,盡力減低事件對立法會信譽的負面影響。經考慮所有相關因素,監委會決定對陳家珮施加書面警告。監委會提醒全體立法會議員,作為香港特區立法機關的成員,須以身作則維護法治,遵守法律。議員同時應竭力維護立法會信譽,須時刻嚴守個人品格和操守的最高標準,嚴格遵守《議員守則》,以符合中央及市民對立法會和議員甚高的期望。 HKET App已全面升級,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健康、娛樂、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影片。立即下載︰https://onelink.to/f92q4m追蹤TOPick WhatsApp頻道睇最新資訊︰http://tinyurl.com/3dtnw8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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